獎勵全國清寒學生獎(助)學金申請辦法
福安宮 獎勵全國清寒學生獎(助)學金 一、宗 旨:協助全國清寒家庭,刻苦力學子女,解決求學期間燃眉之急,減輕家庭經濟負擔, 使其得以順利完成學業。以彰顯「福德正神」濟困扶厄,福澤蒼黎之善舉。 二、獎助對象:全國清寒家庭高中(職)、大學等之在學子女。(已畢業者不具申請資格含應屆生) 三、獎勵範圍: (一)獎助金部份: (1)高中(職)(含五專前三年)學年學業成績。 A.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; B.身心障礙學生:平均72分以上。 (2)大學(專)(含五專第四年)學年學業成績。 A.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; B.身心障礙學生:平均72分以上。 (二)獎學金部分: (1)高中(職)(含五專前三年)學年學業成績。 A.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; B.身心障礙學生:平均80分以上。 (2)私立大學(專)(含五專第四年)學年學業成績。 A.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; B.身心障礙學生:平均80分以上。 (3)國立大學(專)(含五專第四年)學年學業成績。 A.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; B.身心障礙學生:平均78分以上。 四、獎(助)學金額: (一)獎助金部份: (1)高中(職)生每名獎助新台幣捌仟元。 (2)大學生每名獎助新台幣壹萬貳仟元。 (二)獎學金部份: (1)高中(職)生每名獎勵新台幣壹萬貳仟元。 (2)大學生每名獎助新台幣貳萬元。 (三)身心障礙學生: 獎(助)學金酌增加新台幣伍仟元。 (四)身心障礙學生為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者: 獎(助)學金再增加新台幣伍仟元。 五、申請條件: (一)檢具證明文件: (1)學年學業成績(一、二學期成績單)(正本)。 (2)A.政府機關(鄉鎮區公所)發給之一、二、三款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證明書(影印本)。 B.含學生本人具有身心障礙身份者(附身障手冊影印本)。 (3)學生證(影印本)「已蓋有最近一學年註冊章」。(或在學證明書) (4)身份證(影印本)、存摺封面(影印本),限學生本人。 (5)戶口名簿(影印本)或戶籍謄本(正本)。 (二)前述檢具之證明文件,若未備齊者,視為無效件,恕不予受理。(申請資料恕不退回)。 (三)夜校生、研究生及延修生(進修部)不列入本獎(助)學金對象。 (四)軍、警校學生受國家栽培,不含本辦法內,自費生不限。 六、申請書親取或向本宮函索(附貼足8元郵資之回郵信封乙只)或上網至「崁頂福安宮官網」下載。 七、申請時間:每年七月五日至八月廿五日為申請期間。(八月廿五日為截止日,以郵戳為憑)。 八、頒獎日期:每年九月上旬公佈得獎人名單於本宮官網,獎(助)學金中旬於本宮頒發。 九、申請地點:請將申請表、資料統一寄到: 「台南市白河區關嶺里南寮111號」 【崁頂福安宮收】<註明申請獎(助)學金> 服務專線:(06)6822547. 6822725. 傳 真: (06)6822112. 官 網:http://fuantemple.weebly.com/index.html |
獎助學金申請表:
单击此处进行编辑。
112年錄取標準
112年錄取標準表.doc | |
File Size: | 38 kb |
File Type: | doc |
112年獲獎名單
申請文件下載
申請表_2023.doc | |
File Size: | 38 kb |
File Type: | doc |
申請辦法_2023.doc | |
File Size: | 47 kb |
File Type: | doc |